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公示
- 平远县教育局
- 2021-01-21 16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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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公示
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公示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》(粤招办普〔2021〕5号)要求,现将我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至2月2日(公示信息保留至2021年年底)。
公示期内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在工作日内向以下单位反映,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,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,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、署上联系方式,否则不予受理。
广东省教育考试院,联系电话:020-89338633
平远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,地址: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平远县教育局招生办,电话0753-8891280
附件:我县报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
考生号 | 姓名 | 毕业中学 | 加分项目 |
142680***1 | 林灿明 | 平远县实验中学 |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|
平远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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